2013年1月23日,北京环保局召开媒体发布会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2月1日起,北京在全国率先开始实行5、阶段机动车辆排放标准。自2013年2月1日起,北京对新增轻型汽油车推行北京地方标准,不再受理汽车企业申请不符合该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型环保目录。自2013年3月1日起,停止在京推销和注册登记不符合京V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符合“京Ⅴ”排放标准的汽车发放蓝色环保标志。
影响
PM2.5将得到削减
依据环保部门发布的数据,机动车辆尾气排放的污染物是PM2.5的要紧"贡献者",占22.2%的份额。其中两大"黑手"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都能通过化学反应形成PM2.5和臭氧污染。
据悉,北京每年推销新车60万辆左右,3年后,新车推销将达200万辆左右。伴随"京V"标准的推行,北京的汽车污染物排放势必大幅削减,PM2.5也会同步削减。据环保局测算,"京V"标准推行后,新车的污染物减排将在40%左右。
京牌"国IV"二手车当地买卖不受影响
市环保局表示,实行新标准的范围是市场推销的新车和在京首次申领牌照的机动车辆,对在汽车使用的用没提出限制条件。李昆生介绍,已有北京牌照的"国IV"二手车,假如仍转入北京不受影响,可以上牌,但外地"国IV"二手车不可以转入北京。




